由無錫高架橋垮塌事故引發(fā)的思考
來源:催化劑事業(yè)部 馮玉鳳
2019-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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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事故發(fā)生在10月10日晚下午6時10分,無錫高架橋瞬間傾覆垮塌,巨響和灰塵之下,生命驟然消逝。其中一輛車上是一位單親爸爸,那個傍晚過后,他的孩子永遠失去了父親;而另一輛車里是一對母女,年輕的母親在18公里外的無錫南外國王幼兒園工作,女兒則剛剛入讀幼兒園。這是她們回
我們永遠無法預測,明天和意外,哪個會先來。生命如此脆弱,掌握生死大權的,除了疾病,還有災禍。
事故發(fā)生在10月10日晚下午6時10分,無錫高架橋瞬間傾覆垮塌,巨響和灰塵之下,生命驟然消逝。其中一輛車上是一位單親爸爸,那個傍晚過后,他的孩子永遠失去了父親;而另一輛車里是一對母女,年輕的母親在18公里外的無錫南外國王幼兒園工作,女兒則剛剛入讀幼兒園。這是她們回家的必經之路,可那一晚,屬于她們的那盞燈,終究沒有等到歸來人。
傾側發(fā)生在短短五秒內,正對高架橋的一臺行車記錄儀,拍攝下了大橋倒下的瞬間。橋面重重摔在地上,傾頹的橋體截斷數輛汽車的車身與去路,恰好落在一輛正準備穿橋而過的藍色三輪機動車前,司機受到驚嚇后迅速停車,敏捷的跳下車跑到車尾,這是一位幸運者。
18:09,橋塌前不到一分鐘。橋下,一名孕婦猛踩了一腳油門通過路口。事后知道自己幸運的與死神擦肩而過。再早幾分鐘,準備上橋前,一名司機由于饑餓到路邊攤買小吃以躲過高峰期漫長的等待。也就是這次“蹲路邊吃那頓快餐”,讓他有幸躲過這一劫。網絡媒體上,不少人慶幸自己早了幾秒,或是遲了幾秒,躲過這個危機四伏的橋底??捎行┤藚s沒那么幸運。據報道,經現場搜救確認,事故造成3人死亡,2人受傷,1人重傷。
有時候,能致人死亡的不止是疾病。這場災禍并非突如其來,其實早有征兆。早在2年多前,就有網友在自媒體公眾號上發(fā)表了一篇名為《無錫的快速內環(huán)高架還能用多久?》的文章。事故發(fā)生后,原先閱讀量慘淡的文章竟然變成數十萬閱讀量的爆文。作者稱先后通過報警、撥打市長熱線等方式向無錫相關方面反映過當地有大量貨車在快速內環(huán)高架行駛的現象,但情況并沒有得到徹底改變。文章中那句“最危險的是,一旦載重卡車壓壞高架道路,造成橋梁斷裂倒塌等,正在行駛中的小汽車,是無法預知和預防的,必定是滅頂之災!”——一語中的。無錫這座高架橋從2008年開通到覆滅,僅僅12年。而它本來的使用年限,應有50年之久。
任何一起嚴重事故,都是量變到質變的結果。正如海恩法則所說的那樣:每一起嚴重事故的背后,必然有29次輕微事故和300起未遂先兆以及1000起事故隱患。經初步分析,無錫高架側翻系運輸車輛超載所致。慘痛災禍發(fā)生后,很多人才猛然警醒,那些見微知著者,既非杞人憂天,也非危言聳聽。無錫高架橋傾翻的背后,是那些長年累月奔馳于上的大型超載貨車。追責固然重要,但反思也比不可少。很多安全事故,甚至重特大安全事故接連發(fā)生,問題就出在對事故征兆和事故苗頭的忽視上。那幾輛不幸的汽車,成了側翻高架的最后一根稻草,高架橋則成為了他們生命的“難以承受之重”。
海恩法則還有另外一個定義:任何不安全事故都是可以預防的。這和我們《魯西十大安全原則》第七條“任何事故和傷害都是可以預防的”有異曲同工之妙。無錫高架橋事故再一次給我們敲響了警鐘,安全生產無小事,防微杜漸是根本。“防風險,除隱患,遏事故”不是喊出來的,而是做出來的。安全生產形勢持續(xù)穩(wěn)定,是集團堅持高標準、嚴要求開展安全管理工作的結果。
橋梁已覆,生命已逝。高架橋能夠在短短數日內重建,但生命無法重來。誠如一位網友所言:“老父親老母親在等孩子回家吃飯,丈夫在等妻子回家吃飯,妻子在等丈夫回家吃飯,孩子在等父母回家吃飯。但是今晚他們再也等不到那個回家吃飯的人了。”愿逝者安息,愿生者堅強。愿每一個危機都可提前布防,愿我們的每一名職工都能開開心心上班來,平平安安回家去!